智慧城市技术与创意设计大赛是2016年“华中师范大学研究生创新实践系列活动”主题赛事之一,旨在结合“智慧城市”建设的需求,联合“智慧城市”相关产业联盟,围绕“智慧城市”的技术创新,激发研究生的创造热情,发挥研究生的想象力和创造力,促进智慧城市相关领域拔尖创新人才的培养,推动“智慧城市”理念向全社会的传播与普及,为“智慧城市”建设提供智力支持。
参赛对象
以我校在校研究生(硕士和博士)或已取得研究生推免资格的大四本科生为主,以研究生培养单位为基本参赛单位。
大赛宗旨
“智慧城市、创意非凡”
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华中师范大学研究生会
承办单位:城市与环境科学学院
协办单位:国家数字化学习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马克思主义学院
大赛赛制
本次大赛分为初赛与决赛。参赛选手向学院宣传部提交参赛作品参加初赛,由大赛评审专家组对作品进行评审,确定决赛名单。决赛以现场展示、陈述和专家问辩的方式进行。
参赛作品要求
参赛作品应当以“智慧城市”为主题,无知识产权争议,其中包含创意类、应用类、科普类等三个类别。参赛作品可以以实物、图片、PPT、flash、视频等方式展示。其中,对于借用软件开发等手段的应用类作品必须要附以参赛作者原创的原型系统或者代码。
(1)创意类
在创意类作品中,可以针对智慧城市建设的相关设计、规划等提出自己富有创新性的意见、想法;也可以采取建模的方式,构建学生眼中的智慧城市。作品可以着眼于智慧城市建设的一个面,也可以是某个点。
(2)应用类
应用类参赛作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智慧政府
智慧政务、智慧城管、智慧水务、智慧能源、智慧环保、智慧应急等。
2)智慧民生
智慧社区、智慧医疗、智慧社保、智慧交通、智慧教育、智慧文化等。
3)智慧经济
智慧建筑、智慧家具、智慧金融、智慧电网、智慧安防、智慧物流、智慧食品安全(便携式分析仪)等。
4)智慧城市与物联网
下一代信息网络,物联网体系、感知、通信、网络、处理、管理与安全等。
5)智慧城市与大数据
大数据与数据活化,大数据存储、计算、分析、决策等。
6)智慧城市与云计算
基于云计算的智慧城市基础架构、关键技术、解决方案、服务平台等。
(3)科普类
区别于以上两类,科普作品应以“智慧城市”为主题,以提高公民科学素质、向公众普及“智慧城市”为主要目标,应具备一定的科学性、普及性、知识性和趣味性。
参赛须知
1、参赛作品要选准申报类别,要求标题新颖,内容紧扣“智慧城市”,最好写明灵感来源。作品申报要对作品创意进行简要的介绍,对其应用领域、可行性、经济社会价值、预期的经济效益、展现方式等内容进行阐述,亦可附上详细的策划方案。为确保评审公平,除申报系统需要填写所在培养单位信息外,申报作品的各个部分(包含各类附件)不要出现申报者所在培养单位信息。
2、参赛选手可以个人或组队的形式递交作品。每队不超过4人,且必须为学生,每名队员只能参加一个队。组队中队员排序和内部分工须明确。组委会鼓励以团队形式参赛。
3、参赛选手和作品资格审查由各院系负责。一旦发现不符合参赛要求的选手,将取消参赛资格,经核实有舞弊、抄袭、作假等的作品,将直接取消评选资格。
4、所有参赛作品均为原创,参赛者应确认拥有其作品的著作权,组委会不承担包括(不限于)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纠纷而产生的法律责任,其法律责任由参赛者本人承担;
5、参赛作品在大赛获奖名单最终发布前,不得在非组委会指定或授权的商业媒体上完整发表;
6、原则上,作品主创人员姓名、院系等信息以报名表为准,不得进行二次更改;
7、组委会不向参赛者退还作品,请参赛者投稿前自行备份;
组委会不向参赛者收取任何参赛或评奖费用,但大赛组织机构有权对参赛作品以非盈利目的在媒体上展示、展播、结集出版,或用于公益宣传、艺术教育、文化交流等非商业性活动;
8、存在以下情况的参赛作品,评委会有权取消其参赛资格、所获奖项及奖励:
1)含有色情、暴力、血腥等不良内容;
2)含有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相抵触的内容;
3)侵犯他人知识产权;
4)违反本届比赛其他相关规定的。
9、参赛者一经报名,视为接受本次大赛各相关条款;本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大赛组委会所有。
联系方式及作品投寄邮箱
城市与环境科学学院:
谭冰冰电话15773612867 邮箱:2502650012@qq.com
国家数字化学习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王紫琴电话:13296653622 邮箱1055876389@qq.com
马克思主义学院:
雷小梅 电话:13476274359 邮箱:475938634@qq.com
欲了解更多详情,请登录官方群429268003
作品提交截止日期:2016年4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