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华中师范大学普通本科学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办法》、《关于评选2015-2016学年度学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通知》(附件)等文件精神,太阳集团5493con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将于近期启动2015—2016学年度学生先进班集体、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学习积极分子和学生工作积极分子等的评选、公示、上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此次评优评先工作,认真执行《华中师范大学普通本科学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办法》《太阳集团5493con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条例(试行)》精神,将评优评先作为深化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手段,在规定时间内高质量完成相关工作。
二、指标分配及评选方法
年级 |
人数 |
先进班集体 |
三好学生 |
学习积极分子 |
学生工作积极分子 |
2013级 |
206 |
1 |
52 |
16 |
10 |
2014级 |
200 |
2 |
44 |
16 |
12 |
2015级 |
189 |
1 |
38 |
16 |
17 |
2015-2016届团委学生会 |
38 |
/ |
/ |
/ |
9 |
合计 |
633 |
4 |
134 |
48 |
48 |
附注:
1. 先进班集体由学院统一根据现实表现、申报材料及现场展示得分确定。
2. 根据学校通知精神,各年级三好学生按不同的比例确定人数(13级25%,14级22%,15级20%);三好学生标兵及校优秀学生干部待各年级三好学生评选结束后从三好学生中择优推选上报,由校学工部组织评审确定。
行申报答辩,评审小组根据申报材料和班级展示情况现场评分;3. 学生工作积极分子分别在学院和年级层面评选,参与学院评选的院团委学生会干部不再参与年级评选,此部分人数不计入年级总人数及年级干部人数的基数中。
三、时间要求
1、有意参评先进班集体的班级在9月19日前将申报材料上报至年级辅导员处。
2、请各年级在9月23日前完成对先进集体、三好学生、学习积极分子、学生工作积极分子的评选和网上审批工作,并将公示后的评选结果统一上报学工办卢雯老师。
太阳集团5493con学生工作领导小组
二〇一六年九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