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有一支出色的学生骨干队伍。团支部、班委会、高年级学生党支部组织健全、活动正常。班级干部、学生党员素质好,工作能力强,起到核心作用。
2.有良好的思想、心理素质。班级成员政治思想坚定、心理健康、积极进取,入党积极分子比率较高。
3.有良好的班风。班级成员团结互助、集体主义精神强。正确的思想、舆论和文明行为习惯占主流,有良好的人际关系和学习生活环境,班级凝聚力强,且无一例违纪受处分情况。
4.有良好的学风。班级成员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氛围浓厚,遵守课堂、考试纪律,学年平均学分绩良好率较高,二年级以上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音、体、美专业湖北省高等学校英语应用能力三级考试、外语专业相应专业等级考试)通过率较高,考试零作弊。
5.有积极健康的班级活动。班级活动制度化,班级活动的内容与班集体目标一致,对学生个人以及对学校和社会能产生积极影响。班级活动具有思想性、广泛性、经常性、多样性、纪律性。
申报先进班集体需要填写下表,交集体照片电子版一张,附100字以内简历一份;
| | | | | | | 二年级以上英语(外语专业相应专业)等级考试通过请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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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有较高的政治觉悟。寝室全体成员积极上进,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拥护党和国家的政策方针。
2.有良好的学习氛围。寝室成员学习风气好,刻苦钻研科学文化知识,专业思想牢固,学年成绩优良,考试无作弊、不及格现象,并能形成互帮互助的良好学习氛围。
3.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寝室成员能自觉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本学年内无违反纪律受处分的情况。
4.有健康向上的社会实践活动。寝室成员热心社会公益事业,全体成员都能积极参加校、院、班等组织的集体活动,参加马列协会、青年志愿者协会等进步团体,做到社会实践能力和理论水平相结合。
5.有良好的精神风貌和社会公德。寝室成员关系融洽,团结友爱、有良好的文明行为习惯,无酗酒、赌博等不良行为发生。
6.有良好的清洁卫生习惯。寝室布置高雅文明,全体成员能保持个人卫生和寝室整洁,在宿舍管理中心、校学生会生活部检查中得分达到优秀。
7.文明寝室评选分为四种类别:“学习型”文明寝室、“科研型”文明寝室、“素质型”文明寝室和“实践型”文明寝室。“学习型”文明寝室要求寝室成员学习成绩优良,学习氛围浓厚,能在同年级寝室中起到表率作用。寝室多数成员在本年度内获得过三好学生、学习积极分子等称号。“科研型”文明寝室要求寝室成员科研意识较强,科研氛围浓厚,积极参加各类科研活动,多数成员在本年度内积极参加各项科技活动并作出贡献或发表过科研论文、科技作品,或在校级以上科技竞赛中获奖。“素质型”文明寝室要求寝室成员在本年度内积极参加各项活动或比赛,并有成员受到校级以上表彰或奖励。“实践型”文明寝室要求寝室成员积极参加各项社会实践活动,产生较好的影响,并有一定的成果,或在勤工助学、学生工作等方面取得一定的成绩。
三、优秀学生干部(全校大二、大三、大四年级分别各10人)
1.在校、院系、年级、班级担任主要学生干部,工作至少满一年或一届,工作责任心强、能力突出,能正确处理集体与个人利益,协调同学之间的关系,在同学中威信较高。
2.学年平均学分绩居同年级同专业排名前15%内,第二学年后,英语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音、体、美专业通过湖北省高等学校英语应用能力三级,外语专业相应专业等级考试成绩须达到优良),本年度被评为校三好学生。
3.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注意拓宽知识面,加强各方面能力的培养。
4.积极组织和带领同学开展公益活动和集体活动,热心为同学服务,在同学中起模范带头作用,为学校、院(系)学生工作做出过较大贡献。
四、三好学生(大二按总人数的18%,大三按总人数的20%,大四按总人数的22%)
(1)学年平均学分绩居同年级同专业排名前40%内,第二学年后,英语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音、体、美专业通过湖北省高等学校英语应用能力三级,外语专业相应专业等级考试成绩须达到优良)。
(2)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或科研活动,注意拓宽知识面,加强各方面能力的培养。
(3)积极参加各种公益活动和集体活动,热心为同学服务,在同学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五、三好学生标兵(大三、大四年级,全校20名,大三10名,大四10名)
(1)三好学生标兵是学校授予学生个人的最高荣誉称号,要求学生在政治、品德、学业、科研、工作能力等各方面均表现突出,得到师生一致好评,堪称学生楷模。
(2)学年平均学分绩居同年级同专业排名前15%内,二年级以上学生英语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音、体、美专业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外语专业相应专业等级考试成绩须达到优良),包括本年度在内至少两次被评为校三好学生,且本年度必须被评为校三好学生。
(3)积极参加学生教育、管理活动以及社会实践和科研活动,有较强的自学能力、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创新能力,有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或获校级以上奖励的科技发明制作、科研、文学、艺术作品等;或曾获得校级及以上荣誉称号或表彰。
要求:学习刻苦,成绩特别优秀,或者是学习进步特别显著。
要求:积极承担为学生服务的有关工作,对校、院、系、年级、班级及寝室的工作有较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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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担任学生干部(若是,请注明干部职位及自我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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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获得任何一项先进个人荣誉称号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和政治觉悟。
(2)遵纪守法,模范遵守校纪校规,讲究社会公德,有良好的文明习惯和品德修养。
(3)热爱集体,积极参加各项集体活动,团结同学,互助友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