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团中央《关于组建青年志愿者扶贫接力计划第十届研究生支教团的通知》要求,我校决定在2008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中招募第十届研究生支教团成员,招募办法与程序具体如下:
研究生支教团作为青年志愿者扶贫接力计划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遵循自愿原则,在全校2008届毕业生及在读研究生中招募具有奉献精神、较高政治素质和社会工作能力,身心健康,能够适应扶贫接力支教工作要求的青年志愿者,由教育部和团中央统一安排,到国家级贫困县担任一年的中小学教师,支援当地的教育事业,同时力所能及地开展其他项目的志愿服务。
凡符合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资格的本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均可报名,共招募13人。支教期间,应届本科毕业生保留研究生入学资格,在读研究生保留学籍。
1、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努力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已经加入中国共产党或已列入重点发展计划;
2、有从事青年志愿者服务经历,且表现积极;热心公益事业,有奉献精神;身体健康,有在艰苦条件下开展工作的意志和品质;
3、有独立进行调研及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有较强的组织能力、表达能力和团结协作精神,担任过学生干部;
4、符合优秀团员标准,获得过校级表彰;获得全国或省级表彰的先进个人优先推荐考察;
5、应届本科毕业生要求学习成绩优秀,英语过国家六级(音、体、美专业学生过四级);英语过四级(音、体、美专业过三级)者应有公开发表的学术科研成果或获得过省级以上的科研奖励。
学校成立研究生支教团招募工作领导小组,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招募组织工作。组长由分管学生工作的校领导担任,成员由学校办公室、宣传部、纪委监察处、研究生处、学工部、校团委等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支教团招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校团委。
l、经院系推荐,由学生本人向支教团招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递交申请书和报名表;
2、支教团招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学生基本情况确定候选人,进行面试;
3、支教团招募工作领导小组在面试的基础上进行综合考察,确定支教团成员名单,组建我校研究生支教团,并张榜公布,接受师生监督;
4、校团委将支教团成员名单上报湖北省教育厅、团中央青年志愿者行动指导中心、教育部审批,通过后通知学生所在院系和本人。
凡符合条件的招募对象,按照招募程序的要求,本人提出申请,院系考核,并推荐候选人参加学校考核并公示。毕业生在200人以内的院系推荐不超过2人,毕业生在200人以上的院系推荐不超过3人。
各院系团委于2007年9月30日前统一将相关材料递交校团委。上交的材料应包括:研究生支教团报名申请表、学习成绩单、个人获奖证书、科研成果、志愿者注册证件及参加志愿服务的有关证明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