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发挥激励机制的引领和示范作用,树立毕业生先进典型,进一步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培养优秀人才,根据《华中师范大学普通本科学生管理规定》(华师行字[2013]679号)的相关规定,现将我院2014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014届优秀毕业生分为“优秀毕业生”和“百佳毕业生”,其中“百佳毕业生”人选从“优秀毕业生”中产生。
各学院优秀毕业生的人数不超过该院应届毕业生人数的30%,名额分配见下表;百佳毕业生为5名。
参与评选的毕业生必须符合《华中师范大学普通本科学生管理规定》中要求的基本条件:
(2)大学期间获得过多项校级及以上表彰,在学习科研、校园文化、创新创业、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某一方面取得突出成绩;
(6)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在学校校园文化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
(7)无学术不诚信、不道德行为,无违纪、违约等行为。
(4)综合表现突出,按《太阳集团5493con百佳毕业生综合考评计分办法》(见附件二)进行计分评比。
(1)毕业生个人申报:个人下载推荐表(见附件一),按要求填写后交给各班班长,5月1日之前完成;
(2)班级推荐:各班级班长组织全班同学,有班主任组织完成初步推荐,5月6日之前完成;
(3)学院审核:各班长将班级推荐后的申请表交到学院606办公室辅导员处,学院组织人员进行审核,5月9日之前完成;
(4)学院党委审查:学院将审核后的结果报送学院党委审查,审查完成后,在所在学院公示三天。5月12日之前完成学院党委审查,确认无误后,于5月16日之前报送学生工作部(处)。
(1)集中将各班推荐的61名优秀毕业生,分专业,并依据“综合考评分=四年平均学分绩+综合素质奖励分-扣分项”的评分规则,将综合考评分按照从高到低的顺序排名,地理科学专业取前8名,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专业取前3名,旅游管理专业取前2名,共13名候选人,5月9日前完成。
(2)各班级派出6名代表,共36人组成公开评议团队,由年级辅导员组织进行公开投票,从13名候选人中产生5名百佳毕业生,且最终结果保证资环专业和旅管专业至少有一名学生入围,5月13日之前完成。
经公示无异议后,各学院确定“优秀毕业生”和“百佳毕业生”候选人名单,公示5月13日——5月15日。
注意:“百佳毕业生”候选人需提供一份800字以内的先进事迹材料和个人生活照一张(都要电子版,做宣传用)。
学校为2014届“优秀毕业生”和“百佳毕业生”颁发荣誉证书